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弱勢助學服務回饋時數折抵申請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4年01月19日止(請同學掌握時間)
通過103學年度弱勢助學補助的同學,不分級距統一需校內回饋服務40小時,為了鼓勵學生專注課業與加強英文能力,特於弱勢助學服務回饋實施要點訂出「勤學條款」,方式如下:
一、 學期成績優異抵免時數:
(一)申請之前一學期平均成績為班上排名前10%者時數全免,排名前30%者可抵免二分之一時數。(符合資格的同學的已直接折抵時數,無須提出申請)
(二)申請之前一學期至本學期期間通過中級英檢者時數全免(應英系同學須達中高級英檢),通過初級英檢者抵免二分之一時數(應英系同學須達中級英檢)。
說明:日期為103年2月至104年1月間為主;一年級新生須103年9月份以後取得之證明方可申請,同一級別僅限抵免一次,即同一證明曾辦理抵免者,不可再重複辦理抵免)
二、 申請伴讀提升成績抵免時數:(前一學期成績未達減免同學可提出申請)
(一)學期平均成績提升10分或班級排名提升10名以上(含)時數全免。
(二)學期平均成績提升5分或班級排名提升5名以上(含)時數抵免一半。
三、 提供伴讀協助同學提升課業成績抵免時數:
(一)成績排名前30%以上已獲抵免一半時數,協助申請伴讀同學提升課業成績,完成讀書計畫,每週最少二次,每次一小時,伴讀3小時可抵2小時。
(二)伴讀地點限定於圖書館或指定之教室進行。
四、 申請勤學抵免時數未達標準者,須於次學期完成最低服務回饋時數。
生輔組 黃教官 分機14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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